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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业务开展的需要,对咸安区2025年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项目(EPC)厨房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2025-XQJY-001
(二)项目名称:咸安区2025年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项目(EPC)。
(三)项目概况:
1、咸安区横沟中心幼儿园:新建室外道路1900㎡、绿化900㎡、室外给排水1900㎡、室外电气1900㎡。2、咸安区桂花镇中心幼儿园:室外道路硬化426㎡,园区场地改建1407㎡,园内铺悬浮地板502㎡,改建围墙282m,新建排水沟 197m、绿化 313㎡。3、咸安区马桥镇中心幼儿园:改建教学楼1549.2㎡,户外场地铺设弹性塑胶1100㎡,运动场铺设塑胶跑道1000㎡、人工草皮2990㎡、排水沟盖板400m,改建围墙78m,新建攀爬墙、水池、沙地,新建电动遮阳棚1000㎡。 4、咸安区黄畈幼儿园:改建1#综合楼外立面,改建面积为4540㎡,改建2#教学楼1514.05㎡,3#教学楼一层改建厨房180㎡,新建厕所170㎡,车行道及停车场硬化900㎡,改建室外活动场地1300㎡、围墙155m。 5、同时购置安装幼儿园教玩具和保教等相关设备。
(四)承包范围:
1、厨房设备采购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完成本工程所有辅助材料,机械和生产工具的租赁及进出场费用、成品保护,垃圾外运、安全文明施工、人身意外伤害险、税金、水电费(甲方将实际水电费从结算款中扣除)临时设施费、资料整理归档、成品保护、相关工程和材料检测及其它一切的费用。
3、涉及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4、招标人有权对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投标人无条件服从。涉及设计变更或新增工程量的,实做实收。
(五)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含13%税发票不足部分现金补齐)422100.17元。
(六)计量方法:按报价清单实做实收。
(七)承包方式: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资料、包进度、包验收、包文明施工现场。
(八)工期要求:合同工期20日历天(工程进度满足总包单位要求,具体以合同节点工期为准);
(九)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相关要求,符合市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的规定。
(十)其他要求:
1. 投标人根据施工图纸提供施工及供货方案,按通过审核后的施工及供货方案进行施工。
2. 投标人不允许有转包行为。
二、投标人的资格
(一)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 投标人须具有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厨房设备生产或销售资质及营业执照;近三年承包厨房设备采购工程的施工业绩至少1项(2022年7月-现在),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凭证);
(四)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上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五) 经营管理和资信,近两年没有违反国家建筑相关法律法规的记录,没有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 以往服务期限内,未与咸宁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二级公司发生过经济、农民工工资或其他纠纷。(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一) 获取时间:2025年 7 月 23 日起至2025年 7 月 25 日。
(二) 获取地点:咸宁恒钛商贸有限公司(咸安区G107国道旁在水一方1号楼4楼)。
(三)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 获取要求:合格投标人应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受托人需提供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一份;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请携带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投标人报名成功不代表投标人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人所有资质条件纳入资格后审
四、投标文件递交
(一)送达地点: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咸安区 G107 国道旁在水一方1号楼 4层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 15 时 00 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
五、开标地点时间
(一)开标地点: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咸安区 G107 国道旁在水一方1号楼4层会议室)。
(二)开标时间:2025年7月 28日 15 时 00 分。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相关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经理
采购方电话:0715-8902866
采购方地址:咸安区 G107 国道旁在水一方1号楼4层
七、信息发布媒体
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nnajz.com/)
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3日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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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信息
主 办: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咸安区银桂路186号108、110室
技术支持:湖北快联网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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